小班招生完成后可以 托班再报名 上城区昨率先公布招生细则
杭州市区幼儿园6月4日—5日(双休日)招生报名,时间是上午8:30-下午4:30。招生对象为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杭州市户籍幼儿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小班)。
昨天,杭州上城区教育局公布具体细则,幼儿园招生以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暂住地)所在区为单位,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园的原则操作。
怎么报名?
具体办法如下: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考虑所在小区内的业主子女入园。部门办幼儿园在解决本系统职工子女入园的基础上,可就近向社会公开招生。户籍所在地无配套幼儿园的,家长到相对就近的幼儿园报名;未被录取的学前三年幼儿,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园,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入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应符合下列条件:在 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杭州已取得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并至当年8月底前已在杭州实际居住1年及以上;其父母至少1人或法定监护人与杭州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按规定在杭州交纳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暂住地附近幼儿园报名,未被录取的学前三年幼儿,由区教育局负责相对就近统筹安排。
驻杭部队干部子女、军烈属子女、残疾人子女,在户籍所在地入园应优先给予照顾。
在杭留学回国等人员子女(须随家长在国外连续生活三个月以上)、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随带子女、具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享受与本市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凭拆迁过渡协议,向过渡地附近幼儿园报名,过渡期间由过渡地所在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集体户口家庭儿童,向实际居住地附近幼儿园报名,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