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日前决定加强游览参观点票价管理,游览参观点票价将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其中普陀山风景名胜区、奉化溪口风景区、淳安县千岛湖风景区、莫干山风景名胜区等知名度较高的游览参观点票价由省物价局核定。
据了解,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各类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博物馆、纪念馆、文物古迹、宗教活动场所等游览参观点门票及相关服务项目的价格实行分类管理,即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价格管理形式。
浙江省物价局指出,依托国家自然资源或文化资源投资兴建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其他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在游览参观点内,不能引入竞争的交通运输服务项目(包括索道、电车、电梯、汽车、游船等)的价格,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的规定,省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全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游览参观点票价政策,制定全省游览参观点票价政策,制定部分等级和国内外知名度较高、游览人数较多的游览参观点票价;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按隶属关系制定辖区内其他游览参观点票价。
其中,制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门票价格及交通运输服务项目价格,应实施成本监审。未实施成本监审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不得制定价格。